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7】12号)、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渔用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农渔科函【2017】10号)以及云南省渔业局《关于配合做好2017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渔用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函,5月17—19日,农业部水产种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郑主任与省渔科院质检中心张主任一行6人,在市水产站卢站长及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深入宣威市、富源县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渔用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宣威市共抽取草鱼、鲤鱼两个批次各10个样品,渔用投入品饲料2个样品、渔药2个样品;富源县共抽取草鱼、鲤鱼两个批次各10个样品,经过农业部水产种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工作人员现场采样解剖、制作封样,由抽样单位、渔政执法单位、被抽样单位(养殖户)三方现场签字确认后带回检验中心检测,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
通过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渔用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掌握曲靖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投入品使用情况,是加强风险点控制和渔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对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抽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养殖户的生产行为,增强了渔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