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推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养殖业的管理,河南省在落实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的同时,也针对本省的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进行了规划,对于过去的文件进行了修改以及部分条款停止执行。
6月9日,河南省畜牧局发布公告,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省政府涉及畜牧部门的规范文件中7个继续有效,1个决定修改,3个停止执行。
继续有效的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规定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千万吨奶业跨越工程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肉牛肉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沿黄区域绿色奶业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
决定修改的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
决定失效的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意见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2017年4月20日起3个月内,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报省政府印发,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