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提高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确保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河南洛阳孟津县畜牧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
一是严把准入门槛。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全县10个饲料生产企业和2个兽药生产企业进行备案管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实施兽药GSP标准管理,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门店须经过验收合格才予换发证件。上半年,共依法受理兽药经营许可申请7份,验收通过6份,要求整改1份。
二是向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发放《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告知书》《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两书”60份,签定《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承诺书》《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两项承诺书60份,提高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加强生产企业监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3次现场监督检查,向2个饲料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各1份,督促饲料、兽药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四是加大对兽药、饲料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县48个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做到每季度一次常规监督检查、每月一次抽查,杜绝销售假劣兽药和滥用抗菌药物、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的违法违规行为,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目前涉及的的经营门店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