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加大对新《种子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培训。对新《种子法》及其配套《种子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全面解读和培训。重点培训种子管理人员和种子经营从业人员,以提高种子管理人员的市场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种子经营者的业务素质,增强种子从业人员知法、守法、合法经营意识。
二是要进一步加快种子备案登记工作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备案登记工作相对滞后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学习借鉴其他县的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快备案登记进度,确保今年全市种子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完成。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回头看”。对春季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梳理总结,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下发整改通知的问题经销商和门店要进行监督管理,做到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大要案及时查处。进一步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衔接沟通,对查出的违法生产经营大案、要案,要按照《种子法》的规定严格处罚,坚决控制假冒伪劣及未审定种子流入市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是要做到执法监管常态化。对一些经常性的问题,比如种子标签上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证及生产日期过期、标签无中文说明、标签上套用编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产地检疫证编号等问题,要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种子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