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7月7日,市农牧业局举办了新《条例》宣贯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全系统上下一起行动,尽快把《条例》学通、把措施抓实、把管理落地,让新《条例》及时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我国大规模使用农药已有30多年,目前已经成为农药使用大国,全国农药使用量超过90万吨(商品量)。包头市农药用量约343吨(商品量)。农药是把双刃剑,农药使用必须要有科学严格的管理和技术指导来保障,才能发挥它对农业的益处,最大限度控制它的不利影响。
近年来,包头市各级农牧业部门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强化经营主体监管,加大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实现了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加大对鲜食农产品生产基地安全用药检查、监管和技术指导,以高风险产品为重点,控制过度用药,严管禁限用农药,成立农药事故鉴定组,落实属地责任制,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农药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专业化防治组织和种植大户的专业培训,利用农业保险防灾减损资金购置大中型植保机械,极大地提升了科学用药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市未发生因假劣农药引发的重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农药市场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今后工作中,包头市有关农业将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农药管理工作。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进《条例》宣传贯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监管体系。严格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保障总体安全,严格经营许可管理,促进经营,规范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确保全程安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树立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履职,提升监管效力,努力开创农药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为包头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