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完善“三区”划定方案。州环保局、州农牧供销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甘孜州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畜禽相关养殖要求,出台了“三区”划定相关文件,提出了禁养区、控养区和适养区“三区”划定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完善、细化“三区”划定方案,提高了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底调查。组织力量指导各县对照“三区”划分标准,对养殖场(户)的畜禽养殖种类、存出栏数、主要粪污处理设施及利用率等情况进行仔细统计登记,做到调查无遗漏、无错乱,保证信息客观真实;广泛宣传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的相关规定及畜牧业与生态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舆论氛围。
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指导各县成立专项督导小组,不定期对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的关停搬迁及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引导,及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目前,康定市、泸定县、稻城县已率先完成“三区”划定工作,其余县已完成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