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简承渊)近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以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到位、权责明确、保障经费、管用得当、持续发展”为总目标,探索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新机制,推进创新组织发动机制、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遵循鼓励创新、协调推进、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试点地区政府和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尊重和保护农民和基层的首创精神,协调推进工程规划建设、项目管理方式转变、管护主体培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部委要求,各省水利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对试点县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批复,并将相关材料报水利部备案;要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检查督导与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保障试点工作质量、进度和成效;要制定考核办法,对试点情况进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