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批准进口16种转基因作物之后,7月农业部再次批准进口两种转基因作物。农业部官网显示,这两种作物用途皆为“加工原料”。目前,我国进口量最大的转基因粮油作物是大豆。数据显示,我国年产大豆在1400万吨左右,而近三年每年进口大豆量均超过8000万吨,这其中绝大部分是转基因大豆。
6月份批准16种转基因农产品进口资格,7月份批准2种转基因农产品进口资格。仅仅两个月就有18种转基因农产品要漂洋过海到中国。看到这个消息,一些市民出现恐慌心理。这也难怪,在人们对于转基因还不能透彻了解的时候,转基因食品再安全,也不能打消人们舌尖上的顾虑。按照农业部说法,批准的18种转基因农产品都是安全的。问题是,是不是安全的,都应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为何我国要大批量进口转基因农产品?专家分析说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国内此类农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就像大豆一样,每年产量在1400万吨,每年需要进口超过8000多万吨“外国大豆”才能确保需要;其二,是国内农产品的价格太高,就像玉米,其价格高于“国外的玉米”。考虑到满足市场需求和价格成本,也就为“18种转基因农产品”打开了大门。
不过,在“18种转基因农产品”面前,也必须守住商业底线,必须让公众吃得清清楚楚。换句话说,必须要让公众知道自己吃的是不是转基因农产品,不能让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进了肚子。不管其是否有危害,不管其是否“绝对没危害”,都应该让公众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从报道来看,“18种转基因农产品”都将用于“加工原料”。很明白,“18种转基因农产品”将变成“转基因大豆油”和“转基因玉米油”。鉴于植物油是公众生活必须,就不能出现管理漏洞,要做到明明白白销售。
按照目前转基因食品管理规定,转基因食品需要标注清楚。但是,这种管理制度还不十分严格。比如,有的企业担心“转基因植物油”不受欢迎,也就不愿意标注出来。这个时候谁来维护公众的知情权?
当然,大多数“转基因植物油”做了标注,遗憾的是“属于转基因”几个字总是很小,淹没在了产品标识里,消费者很难发现。鉴于这种情况,不妨在超市商场设立专门的“转基因食品专区”,将所有的“转基因食品”都放在专区里销售。这样一来,就可以最大程度维护公众的知情权了。愿意购买“转基因食品”的可以购买,不愿意购买者也能够有效避开。
总之,“18种转基因农产品”不能让公众吃得稀里糊涂,不妨推广“转基因食品专柜”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