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厅的部署要求,从2016年开始,市畜牧兽医局在九江市主城区及都昌、共青城、瑞昌等地组织开展了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兽药产品“是谁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了”的问题,利用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对兽药产品进行追溯。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进兽药经营追溯工作。
据了解,九江市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兽药经营追溯工作的通知》精神,并以全省医政药政座谈会暨畜禽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抓实抓好兽药产品追溯工作,提倡绿色养殖,呵护人类健康。同时,要求全市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必需配备兽药追溯设备,兽药经营有效期满企业要重新申请检查验收。
各县(市、区)已经核发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完成台式电脑、二维码识读设备配备和追溯系统安装使用。对于拟新开办兽药经营企业,要把安装使用兽药追溯系统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否则不受理其验收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所有《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经营化药、中兽药企业要重新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对于兽药经营有效期满不提出申请、无证经营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