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禁限用农药的监管力度,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药安全使用,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种子管理处集中两周时间开展了禁限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对禁用农药的全面清查清缴行动,采取拉网式排查,发现禁用农药要全部没收、进行彻底清缴。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边远地区、农村集贸市场、流动商贩的检查。对发现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要追查来源,严肃查处,重点清查甲胺磷、对硫磷等禁用农药,一旦发现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市农牧局报告。二是全面推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等制度,构建限制使用农药的可溯源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各瓜果、蔬菜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药使用监管,完善农药使用记录档案,掌握农药使用情况,严厉查处擅自扩大农药使用范围的行为。三是加大农药市场整治力度。强化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对抽检不合格的,特别是违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的,一经发现,要追根溯源,从重从严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建立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对于举报以及媒体披露的案件要组织开展明查暗防,对于大案要案要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坚决查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五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安全科学用药水平。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禁限用农药的种类、危害性及使用后会产生的不良后果等,普及农药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农药使用安全意识,自觉抵制禁限用农药的使用。
通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了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有效杜绝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限用高毒农药全部实现定点经营,确保高毒农药销售信息100%可查询、流向100%可追踪、质量100%有保证。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和用药水平显著提高,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药害事故引发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