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12时起,浙江省宁波市2200艘捕捞渔船将结束为期3个月的海洋伏季休渔,出海开捕。
这些开捕渔船包括围敷网作业渔船70艘、桁杆拖虾作业渔船329艘、笼壶作业渔船40艘和刺网作业渔船1761艘,主要来自象山、宁海、奉化和鄞州等地,占全市渔船的四成多。
昨前两天,沉寂多时的石浦渔港码头已是一派忙碌模样,数百艘渔船抓紧加油充冰,补充食品,为开捕作好准备。船老大金春方给自家的拖虾船新添了一个小冷库,方便鱼虾保鲜,“一直盼着开捕呢。但愿休渔期后的‘第一网’有个好收成”。
据象山县渔政部门同志介绍,该县出海开捕的渔船有1400余艘,以捕捞虾蟹为主,但流刺网渔船也能捕捞鲳鱼、小黄鱼等品种。这些开捕渔船多在近海海域作业,一般三五天才回港。有些小渔船甚至出海一天就能打个来回,第一时间销售新鲜渔获。根据以往经验,到本周末,宁波市民可以在市场上买到批量上市的“热气货”海鲜。
虽然部分渔船可以开捕,但眼下仍处在伏季休渔。记者昨天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加强捕捞和养殖水产品销售来源管理,市“一打三整治”协调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8月1日起,将在宁波市首次实施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单位提供销售凭证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意味着不论是海捕的渔获还是养殖场出品的鱼虾,货从哪里来、多少数量、卖到哪里去,都要交代清楚,旨在进一步建立完善捕捞渔获和养殖水产品产销追溯体系,让消费者放心,同时也能遏制偷捕偷卖行为。
据悉,开捕前期,宁波市渔业部门按照“检查一艘、合格一艘、准许开捕一艘”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开捕渔船船东船长自查、县级逐艘检查、市级全面核查工作,围绕“证业是否相符、渔具是否合规、安全是否达标”三个方面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渔船,从严查处”,市渔政执法部门对改变作业类型、近三年内有被查处记录、10人以上高危渔船等五种类型渔船进行重点检查、核查,杜绝不合规渔船开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