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综合治理进度,日前,武城县出台《关于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养殖户的公告》,明确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养殖户在2017年10月31日前关闭,并将所有养殖畜禽及现场环境清理干净;逾期未按要求关闭的,予以强制关闭。
按照县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畜禽养殖三区的通知》要求,县政府成立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县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及各相关镇街区联合组织对禁养区内已建成养殖场、养殖户实施关闭或搬迁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关闭搬迁19家。
据了解,2016年6月,武城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全县畜禽养殖三区的通知》,划定了禁养区的具体范围和区域,明确畜禽养殖禁养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养殖畜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