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济南市农业局获悉,济南市农业局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禁限用农药执法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提到,近期,新闻媒体报道了我市部分地区违规销售含有百草枯成分的敌草快等除草剂的行为,给我市农药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加强禁用农药的监管工作,全力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高风险除草剂实名购买制度
强化对高风险除草剂百草枯(胶剂及可溶粒剂)、2,4?滴丁酯、敌草快等产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实名购买制度。同时,要进一步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履行推介说明义务,正确说明除草剂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购买者明确知道所购高风险除草剂的危险性。
全面开展除草剂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各地要立即对辖区内的除草剂产品进行地毯式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敌草快产品及其助剂和所有宣称能够替代百草枯的除草剂产品及其助剂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各地抽检样品于8月11日前集中交市局进行送检。市农业局将组织督导组即日起赴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进销货台账制度
督促农药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督促其建立健全农药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做到产品来路规范,流向清晰,确保其经营的全部农药产品均可追溯。
严格执法监管 狠抓案件查处
按照“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原则,将执法工作制度化、痕迹化。对未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公示制度、未落实高风险农药实名购买制度、未执行农药采购和销售台账制度的,各地要及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相应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经营禁限用农药及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