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开始加快推进以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为重点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对措施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或者群众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给市民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引导畜禽养殖向适宜养殖区集中。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现有养殖场要抓紧进行环评登记,并落实粪污处理利用措施。推进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科学制定补偿标准,对因关闭搬迁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补偿。加强禁养区后续管理,对关闭搬迁完毕的养殖场户,及时拆除养殖设施,防止反弹。
同时,全面抓好养殖场粪污处理标准化改造,引导养殖场户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养殖场采取自然发酵、沼气工程、生产有机肥等方式,推进畜禽粪污转化为优质肥料和清洁能源。引导畜禽养殖与农作物种植配套布局,形成养殖业、种植业生态循环大格局。加快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抓紧完善2个无害化处理厂相关手续,尽快投入使用。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暂存点和收集网络建设,建立畜牧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及时足额配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确保今年年底前形成覆盖全市的病死畜禽收集处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