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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内 禁止畜禽养殖

   日期:2017-08-10     来源:聚农网    作者:jn720_zx    浏览:259    评论:0    

  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打开水龙头安心饮水、用水时,或许很难想到一滴饮用水从头到尾的安全保障措施有多么复杂。“追根溯源”,这些饮用水基本都源自成都各大水源地。每个水源地都设立了众多的水质监测点,当原水通过输送泵站进入原水管道抵达水厂后,便开启了一段脱胎换骨的神奇旅程。水质经过净化达到一般自来水的标准,就可以出厂输送至千家万户。

  你知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如何划分吗?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就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而言,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一般河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同时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米,禁止畜禽养殖。

  根据《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一级保护区措施最为严格,禁止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一)使用农药和化肥;(二)清洗车辆;(三)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采砂、清洗衣物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四)法律、法规和该条例第十八条禁止的其他行为。禁止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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