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牧、林)局,省直相关单位:
2017年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2300万元用于支持马铃薯产业发展(详见黔财农﹝2017﹞76号),为用好省级财政资金,不断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现将做好2017年度省级马铃薯产业发展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建设以黔西北高海拔地区为主的种薯基地,力争把威宁县建设成我国南方最大的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抓好贵广高速铁路、厦蓉高速公路黔南、黔东南等地沿线及铜仁、黔西南、遵义等部分低海拔地区的早熟菜用型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整合资金和资源,促进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项目区100%通过“三品一标”认定,推进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到2020年,马铃薯种植面积达1200万亩,鲜薯产量1600万吨以上,实现综合产值350亿元。
二、项目内容
本年度项目内容为:马铃薯原原种扩繁;标准化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标准化马铃薯商品薯基地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监督检验;马铃薯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早熟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等。
三、资金安排、项目任务及补助标准
2017年省级财政下达马铃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300万元,其中:原原种扩繁补助资金140万元,扩繁马铃薯原原种1400万粒,每粒补助0.1元;标准化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补助资金640万元,建立3.2万亩标准化马铃薯种薯基地,每亩补助200元;标准化马铃薯商品薯基地建设补助资金1300万元,建立13万亩标准化马铃薯商品薯生产基地,每亩补助100元;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监督检验补助资金40万元;马铃薯病虫害监测与防控补助资金80万元;早熟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补助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1)
马铃薯原原种扩繁、标准化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资金支持环节主要是建设中基地基础设施、种薯和农资物化补助及种薯转运补助等;标准化马铃薯商品薯生产基地建设资金支持环节主要是建设中所需种薯和农资物化补贴等。
四、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评估的主要依据。各项目单位要按资金文件(黔财农﹝2017﹞76号)要求和下达任务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完成计划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概要、项目区基本情况、实施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产销衔接、保障措施等(详见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前,由市(州)农委审核汇总后报省农委备案。
五、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农业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禁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省级在项目督查过程中发现此类问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收回资金、调减其他相关资金等,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市(州)农委要加强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贵州农业委员会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省直相关单位的项目由省农委监管及考核。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由市(州)农委汇总,于2018年11月25日前报省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