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潍坊市畜牧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兽药质量安全冬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畜牧系统于10月27日-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兽药质量安全冬季集中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兽药质量管理项目 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安全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假劣兽药、兽用原料药、兽用生物制品、违禁药物、人用药品兽用、养殖用药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兽药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兽药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兽用处方药项目。本着“突出重点、全面治理,追根溯源、全程打击,以打促防、惩防并举,落实责任、多方协同”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兽药法律法规要求,有效遏制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兽药行为,逐步解决影响兽药质量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巩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成效,建立完善违法者“不想干”的思想教育机制、“不易干”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敢干”的依法惩治机制,使兽药产品更加安全有效,兽药经营更加规范有序,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兽药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严格行政审核执法 排查兽药质量安全隐患
严格行政审核,扎实开展兽药生产、经营的审核和许可工作,认真组织兽药GMP检查验收、兽药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核,兽药GSP检查验收、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确保程序合法、材料真实,维护行政审核、审批的法定性、严肃性和公正性。通过驻厂监管、定期巡查、飞行检查等措施,对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兽药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将行政执法与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分步骤、分层次进行整治易发、频发问题。对各种突出问题进行全程追溯核查,与公安、食药、工商等相关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法问题及线索及时跟进,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尽早立案,尽快查办,依法果断处理。完善联动机制。在组织开展监督抽样的同时,及时跟进对被抽样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及时跟进依法查处;对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兽药产品,积极安排质量检验,充分发挥检测检验机构在兽药质量判定、产品性质认定、案件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