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已向市场发放了玉米收储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今年收储将于11月20日开始执行,收储价格与去年持平。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明确玉米收储的水分折扣。
临储玉米收购政策从11月20日开始执行,至2015年4月30日结束。收储价格维持去年水平,即(三等)内蒙和辽宁2260元一吨,吉林2240元一吨,黑龙江2220元一吨。收购主体以中储粮为主(通过直属库和委托库点收购),中粮集团收储限定在1200万吨以内,中纺集团限定收储量在200万吨以内,三大主体分贷分还。
利息和费用方面,临储玉米的收购费用维持在50元一吨,新建露天仓储设施的收购费用减少至70元一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