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完全放开,农药经营和销售在趋向多元化的同时,因经济利益驱动,农药假冒伪劣及农产品农残超标问题时有冒头,对城乡居民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建议,加强农药集中配送,引导农户规范合理地使用农药,这应当是县(市)与乡镇政府亟须履行的重大职责。
从去年开始,江苏省常熟、张家港、太仓等县市试行农药集中配送,由政府“有形之手”调节农药流通,由农业部门植保站指导农户安全用药,降低农户用药成本,农药使用生产性事故大幅下降,被农民称赞为“惠农利民的实事工程”。但从全国范围看,农药流通与使用基本处于自发状态,在基层专题调研中钱月宝发现,群众对“农药完全放开经营”很有意见,他们热切呼吁各地政府全面加强对农药流通与使用的规范管理,推行集中配送。
农药集中配送是农药市场监管新模式,就是由县级政府牵头,成立由相关涉农部门组成的农药配送工作领导小组,进而选择诚信度高的农资经营公司,统一进行农药招标(议标)、集中配送、经营管理、结算核算,政府对农药进销差率进行补贴,对农药配送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各个配送站点进行日常巡查督促。
在调研常熟市等地的农药集中配送推行情况之后,钱月宝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一要加强宣传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及乡镇政府要迅速提高广大农户对农药集中配送的知晓度,真正把这项惠农利民新举措做到深入民心。
二要做好配送体系建设。由当地供销社与农委部门合作,在各乡镇选择设立具有统一标识编号、柜台摆放、技术服务、规章制度、信息化管理的“农药配送点”,选择有实力、有资质的农资服务公司作为农药招标(议标)主体与配送中心,聘用各镇农技所、站技术人员为农药配送点技术顾问,各配送站、点要与配送中心建立联网的信息共享平台,组成“一条龙”农药配送服务体系。在配送过程中,基层配送点要做好购药登记及使用情况记录,为农药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提供可靠依据。可借助网络平台向主要用户及时发送用药指导信息。借鉴昆山市的做法,推行《农药供应登记卡》和《农资服务联系卡》双卡服务工程。
三要发挥好市县镇两级政府管理职能。按照“政府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信息化管理、财政补贴”的原则,农药的采购由农资公司委托县级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统一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或议标价格实行零差价销售。政府管理重点放在制定配送规则、巡查制度、核算补贴办法、违章追责措施等。县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农户的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围绕农药品种的选用、农药的应用适期、农药合理用量及农药的使用安全间隔期等内容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基层农户的病虫草防治和农药应用技术水平。
四要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县级政府应对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农药配送点进行财政补贴,以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为重点,以扶持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为形式实施补贴。只有建立农药的补贴机制,才能持久、有效地规范农药市场,才能把用完后的有毒农药包装全部回收并集中销毁,有效地防止因不规范使用农药引起的面源污染。对种田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要签订使用政府零差率配送农药承诺书,并依据履行承诺状况进行农业补贴。
五要鼓励民资经营农资超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投资筹建大型农资超市及仓储配送中心,建成后集农药、化肥、种子和其他农资商品的销售、仓储和物流配送于一体,通过大型超市和配送中心,与原有农资网点相配合,营造放心农资的消费环境,为农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六要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农药集中配送,既能保证农药质量与价格稳定,也能保证农产品用药安全,而非重新搞农药的“垄断经营”。要保护各配送站点之间的正当竞争,销量大、服务优、口碑好的还要进行适当奖励。同时,农委要加强各乡镇农技站力量的配备与职责的履行,还要对屡次违反农药集中配送规章制度和服务公约、擅自改变农业植保站用药配方、私自采购合格农药的配送站点,要监督查处,直至取消配送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个体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农药销售行为进行执法处罚。对因私自销售剧毒农药造成重大经济损害或人身损害的,要及时与农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全程追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