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衔接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及执法监管工作,11月16日,广州市动监所组织相关科室前往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对接交流。交流会上,双方明确,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及《条例》规定落实有关职责,定期开展水产种苗联合执法行动,互通情况,一旦在检疫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推广中心及时将线索通报市动监所。
广州市动监所将与市推广中心一起,积极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水产种苗产地检疫监督执法,并指导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做好、做实水产种苗监管工作,为更好地向全市人民提供安全健康的水产品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