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畜牧兽医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快大庆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提升和禁养区内养殖场(户)今年年底前完成关闭和搬迁工作,大力促进大庆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工作开展,11月27日-12月1日,市畜牧兽医局深入各县(区)开展督导抽查。
据了解,此次督导抽查以各县(区)前期上报的达到“国家规模养殖场标准”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为目标,在辖区畜牧部门的配合下,督查组以现场踏查和督导的督查方式,重点查看规模场的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配套情况。查看村屯内达到“国家规模养殖场标准”的专业养殖大户及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督查组还将深入禁养区,查看禁养区内有无养殖场(小区)和专业养殖户情况。
按照要求,督导组对已经完成配套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的规模场,抽查比例不低于上报养殖场的60%。对专业养殖大户,以县(区)统计的村屯内达到国家规模养殖标准的养殖场或专业养殖大户数据为依据,抽查比例不低于县区全部村屯的10%。督查组还将随机抽查一处禁养区区域,对养殖情况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