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197号),自治区农牧厅现就《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见》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文件全文共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工作措施4个部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农兽药残留超标是影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在指导思想部分里,文件强调,以农业提质增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进科学用药,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
目标任务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健全农药兽药管理体系,着重完善县级农药兽药管理制度。二是提升农药兽药质量水平,重点是严格生产、经营许可资格审核,落实经营产品备案及经营台账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验及假劣产品定性清除力度,使农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兽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三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蔬菜、水果、粮食产品合格率达到97%以上,畜禽及水产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
重点工作强调了八个方面。一是加强生产管理。落实农药兽药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质量监测监管制度,实行GMP质量标准管理;建立全区农药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二是加强农药兽药经营管理。落实经营许可制度;落实经营产品登记备案制度,经营行为纳入“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落实质量监督抽检监测工作,开展投入品定性清除行动。三是加强农药兽药使用管理。规范使用行为;如实记录使用过程,记录留存不少于2年;加大兽医、植保技术队伍培训,加强对使用者技能培训。四是加强残留监测。落实生产经营者残留检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测检验。五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完善农产品产地追溯系统,推进产地合格证明,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六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和农药兽药减量行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畜禽粪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扩大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面。七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使用高毒农药,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禁用物质。八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工作措施中强调了四点。强化组织领导,形成联动监管合力;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执法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宣传指导,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