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获悉,湖北省从本月起,开展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重点调查省内投入市场使用的步进式插秧机、高速乘坐式水稻插秧机等机型的适应性和企业售后情况。
2016年,农业部对近两年在湖北、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广西6省(区)销售量较大的4行手扶步进式和6行高速乘坐式水稻插秧机进行了质量调查,共调查20家企业生产的25个型号的产品,涉及600个用户。调查结果显示,湖北黄鹤插秧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2ZS-HB4D型手扶步进式插秧机插秧质量差,大多闲置未用或改作他用,不再作用户打分评价,该产品被撤销推广鉴定证书。此外,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原奇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ZGQ-6型和南通富来威公司生产的2ZG-6DK型水稻插秧机,评分较低,分别为56.23分和55.22分。
据介绍,目前部分企业生产的插秧机存在安全标志缺失、防护装置(罩)防护不到位、零部件质量较差、装配水平低、适应性差等问题:一些企业制造工艺落后,零部件材质差,质量把关不严;有的企业工装简单,缺少必要检测手段,导致装配尺寸不一致、机具行走不畅、插植机构工作不同步、箱体漏油;有的企业在设计插秧机产品时,未充分考虑作业环境条件、作业强度、用户使用特点等方面对插秧机可靠性的影响;部分产品配套动力不足,导致产品不能满足正常作业要求,插秧作业的质量较差,部分产品对土壤质地、含水率、耕地面积要求较高,不能适应复杂条件下作业;部分企业服务承诺兑现不够,产品配件储备不足、供应及时性较差,售后服务人员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差。
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表示,对发现的问题,相关企业要迅速做好改进工作,并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农机鉴定站。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规定撤销该产品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