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肥料分级及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依据有害物质限量划分肥料,剑指土壤健康和农产品安全,回应人民美好生活呼声,可谓是肥料界里程碑性的标准,引起肥料界热议。
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要求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美好生活”先后出现14次,足以见其重要性、现实性与紧迫性。
《肥料分级及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订,不仅是进一步落实“土十条”的举措,更是对人民美好生活呼声的回应。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副主任商照聪表示,与现行的肥料类产品标准相比,《肥料分级及要求》可谓是肥料界里程碑性的标准,它改变了以往根据养分含量划分等级的惯例,创新性地依据有害物质限量将肥料分为生态级、农田级和园林级三个等级,不符合园林级要求的物料不能作为肥料施用到土壤;不应在肥料中人为添加染色剂、着色剂,以及对环境、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激素等添加物。这实现了对全国流通使用商品肥料的全覆盖,以期控制有害物质通过肥料进入土壤和食物链。
据了解,化学肥料所含有的重金属、缩二脲以及氯化钠等杂质盐类、矿物放射性和部分有机污染物等主要有害物质,主要通过矿物原料、加工过程生成或副产等途径进入。有机肥料的来源更为复杂和广泛,如动物粪便、褐煤等矿物原料、各类污泥、城市生活垃圾以及生物制药、味精等工业的下脚料。商照聪表示,这些原料在含有营养的同时,也含有各类有害物质。如不允许使用,则造成废物大量堆积,会污染土壤和水环境;如不加管理使用,则会直接造成对作物、粮食安全的危害,也会污染环境。《肥料分级及要求》对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抗生素等有害物质限量作了规定,这是对人民美好生活呼声和新修改《标准化法》的回应,将确保可利用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污染原料的非预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