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耕地质量最新评价成果显示,我国耕地质量总体偏低,优、高等地不足三成,中、低等地超过七成,珍贵的优等耕地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广东三省。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26日在介绍2016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时说,截至2015年末,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定面积为13462.40万公顷(20.19亿亩),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96等,耕地质量状况总体稳定。优、高、中、低等地面积比例分别为2.90%、26.59%、52.72%、17.79%。
数据显示,我国优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广东三省,占90.28%;高等地主要分布在河南、江苏、山东等9个省(区),占79.89%;中等地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云南等10个省(区),占73.73%;低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甘肃、黑龙江等6个省(区),占85.55%。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的四大区域来看,中部和东部地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较高,分别为7.99等和8.27等;东北和西部地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较低,分别为11.24等和11.33等。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郧文聚说,从全国平均看,我国耕地质量评定等别为9.97,相当于亩产600公斤多一点的生产能力。耕地质量好坏要综合气温、降雨、土壤等因素,考虑耕地周年产量。我国北方地区一年一熟,可以提供一季收获;南方一年三熟,提供三季收获。因此要特别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