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从省粮食局获悉,省政府已于日前同意并转发该局《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将确保建成地方粮食收储、粮食仓储物流、“放心粮油”市场、粮油产业支撑、粮食流通监管等五大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省粮食局介绍,2004年以来,湖北省稳步推进以购销市场化为基本特征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然而,随着粮食流通形势和格局的变化,地方储备粮管理机制不活、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不彻底、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发育不完善、粮食科技创新驱动不足、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不到位等问题日渐突出,制约了粮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进行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主要从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培育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机制、加快转变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等五个方面推进,共出台19条相关意见。具体包括,要大力支持省储备粮管理企业做强做大,在坚持政府对地方储备粮所有权、动用权和监管权不变的前提下,大胆创新经营方式,推动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与其他粮食市场主体合作,搞活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意见》支持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模式,推进县域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整合,鼓励和推动粮食企业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企业资产资本化、产权多元化;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策性粮食收储,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新型粮油市场体系构建;支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和军粮供应体制;适应“先照后证”,在下放省级粮食收购许可认定审批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市、县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效率;加强粮油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综合开发利用,建立高效、及时的粮食信息监测预警公共服务平台。(郭习松、吴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