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等6个县(市、区)被授予“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余姚牟山镇等59个镇(乡、街道)被授予“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至此,省森林城市在浙江省实现县级全覆盖。
浙江省自2007年启动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以来,累计投入创建资金850亿元,新增城市森林面积372万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2个,数量全国最多;创建省森林城市75个,覆盖全省所有县;创建省森林城镇375个,占全省城镇数量的三分之一;创建省森林村庄7907个。在“创森”工作的推动下,浙江省的绿化水平、生态质量显著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创下历史新高,提前实现“十三五”期末发展目标。如今的浙江,处处呈现出“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美丽景象。
浙江省绿化成效的不断提升,离不开系列举措的持续实施。2010年,浙江省全面实施“1818”平原绿化行动(即全省平原新增林木面积180万亩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七年来全省累计新增平原绿化面积257万亩,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0.01%,比2010年提高5.21个百分点。为提升森林质量,2016年浙江省又启动实施了“新植1亿株珍贵树”行动,两年来累计新植珍贵树4544.7万株,建设珍贵彩色森林545万亩。原本缺林少绿的平原水乡,现在森林遍布、绿树成荫。
同时,浙江省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扩面提质,促进护林惠农。十年来全省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525万亩,目前省级以上公益林达到4535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46%,补偿标准从2007年的每亩12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亩31元,其中大江大河源头县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提高到每亩40元,为全国各省(区、市)最高,省财政每年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5亿元,惠及130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