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案件的投诉,精河县农机局紧紧围绕如何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积极拓展工作思路,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农机质量投诉工作职责》、《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纪律》、《农机质量投诉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做到尽职尽责。
二、加强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机械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行政执法有关程序和规范,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管队伍。
三、理顺投诉通道。各乡镇场农机管理站都配备了专职调解员,并严格按照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的要求,认真受理农机质量投诉,为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质量投诉机构名称、职责范围、投诉受理电话、投诉程序等有关信息,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同时,优化服务,创建文明窗口,打造“便民投诉”、“阳光调解”服务品牌。
2017年,共接到各类农机质量投诉案件6件,挽回经济损失4.65万元。其中:电话受理调解3件,现场调查调解1件,挽回经济损失2.85万元,配合工商质监部门调查处理1件,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农机质量投案件办结率100%。能做到及时化解农机质量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推进农机化工作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