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胶北办事处大王戈庄集、后七城村集市对生鲜猪肉经营业户张某、陈某、张某经营的猪肉进行例行检查。经查,该批猪肉外观新鲜,无明显病变,但是当事人不能提供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经过现场称重后,该三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该3处业户经营的猪肉外观新鲜,无明显病变,且无违法所得,责令违法业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罚款100元、140元、160元。
随着春节的将至,针对农村市场生鲜猪肉交易特点,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实施放心肉工程,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整顿猪肉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通过依法打击各种私屠滥宰以及违规经营私屠滥宰猪肉的违法犯罪行为,杜绝未经定点屠宰的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净化农村的生鲜猪肉市场经营秩序。
结合当前问题肉在农村市场流向的趋势,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市镇办中队执法官以节前农村大集为执法检查重点,集中查处私屠滥宰、违规经营未经定点屠宰且无产品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猪肉产品以及加工销售病死生猪、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中,执法官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经营无检疫检验证章、检疫检验证章不全或者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问题的猪肉,以此杜绝白条肉、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生鲜猪肉流入销售市场;同时积极督促生鲜猪肉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等相关制度,严把生鲜猪肉进货关、销售关,确保生鲜猪肉市场秩序稳定。
行动开展以来,综合执法局共出动执法队员700余人次,检查规范相关业户237家(点)。通过检查发现胶州市农村集市大部分经营业户均能按照要求销售定点屠宰场两证两章齐全的猪肉,但也有极少部分经营业户对生猪销售的规范化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少合法销售要件,执法官对存在问题的业户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符合立案条件17家违规业户依法立案查处。下一步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力度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生鲜猪肉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放心肉,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同时将开展生鲜猪肉专项抽样检验,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经营户公开通报并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办,切实维护生鲜猪肉市场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