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两会上,多名人大代表建议加强农药使用监管,为内蒙古发展绿色农业筑牢安全屏障。
“一些农民盲目追求产量,滥用化肥农药,致使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巴彦淖尔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会上,人大代表、内蒙古轩达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齐轩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代表们的共鸣。
“农药化肥是隐形‘杀手’,看似产量提高发挥作用了,实际上产品品质下降了,会砸掉我们的绿色品牌。”多年来一直从事农产品外贸加工出口业务的齐轩深有体会。
究其原因,齐轩认为,一些农民对农药残留质量意识淡薄,追求高产量多卖钱,所以购买最厉害的高毒农药来解决病虫害的问题。
农药作为特殊的生产资料,既对保障生产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又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新挑战。尤其是高毒农药,虽然在防治地下害虫等方面具有很好效果,但却是农药管理中的“硬伤”,损害了农产品的品质。
“目前影响农药残留质量标准的主要是氟乐磷、甲基异柳磷、硫丹等这些高毒农药”,齐轩建议,政府部门应尽快采取措施,相关部门要对农药进行严格的管理并引导农户规范使用,不得超量滥用。
农药残留一直是食品安全中的重要关注数字,也是食品检测中的重要项目。2016年底,农业部颁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
“其实国家有禁用高毒农药的规定,但仍然有人在使用,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农民代表张雪亮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监控高毒农药在市场中的流通,村里的农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销商要联合进行管控,要通过给予一定补助和鼓励的形式宣传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
我国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了新的《农药管理条例》,《条例》完善了农药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并加强对农民科学合理用药的培训;鼓励和扶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药减量计划,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要求使用者不得超范围、超剂量用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食用农产品。
“现在农村的土地还是多户经营,单打独斗,这样的话就需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出台好的措施进行管控”,农民代表王五厚认为,“减农药减化肥”需要政府的引导、企业的宣传和农民的认识三者形成合力才能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