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巢湖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2月1日起,合肥市巢湖进入封湖禁渔期,开始休养生息。
据了解,巢湖禁渔期为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禁渔范围包括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值得一提的是,巢湖渔业生态市级保护区水域——南至兆河河口,东至散兵镇南湾水域,西至白石天河河口,北至柘皋河河口与黄麓花塘河河口的湖面,从2018年1月1日起逐步实行全年禁渔。另外,孤山、南淝河河口、杭埠河河口、东口门等水域为水生生物集中分布区和鱼类重要繁殖区,是重点保护区域。
禁渔期间,除银鱼、虾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捕捞外,其他捕捞采集水生动植物生产活动一律禁止。同时,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渔期间实行渔船归港管理,未经渔监机关签证,不得出港。
记者采访了解到,禁渔期间,巢湖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也将开始。安徽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将从春节后陆续安排增殖放流投放计划。2018年,渔政管理总站将向巢湖投放鲢鳙夏花、大银鱼卵、小银鱼卵、河蟹大眼幼体、河鳗、鲢鱼苗、鳙鱼苗、鳜鱼苗等各类鱼苗共2.9亿尾,投放资金近3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