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泉州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进“菜篮子”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通知要求,省“菜篮子”工作考核组每两年一次对我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情况进行考核。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结合实际,我市制定此分工方案。
据悉,在考核指标任务分工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市民满意度评估、否决项等。其中各项又进行细分,比如生产能力包括蔬菜面积、蔬菜产量和肉类产量三部分;市场流通能力包括批发市场规划布局、批发市场建设、零售网点密度等内容。
“菜篮子”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菜篮子”工程各项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为契机,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保障“菜篮子”工作长期、稳定、有效开展。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努力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确定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