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佛山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任务13 .33万亩(全部为水稻)。在划定的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施增效技术,集成推广,力争到2020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全部分布在高明三水南海
2017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文件,指出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牢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仍然艰巨。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议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随后广东省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划定佛山13.33万亩的任务指标。
落至佛山,根据《方案》,佛山将根据全市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结合各区现有水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现有水稻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以此为基准划分至各区,高明区为6 .76万亩、三水区为3.86万亩、南海区为2.71万亩,禅城、顺德两区无任务。
满足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土壤较为肥沃,耕地质量等级在五等以上的水田,近年来基本种植水稻的田块;或是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灌溉条件较好,排灌能力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生态环境良好,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等条件的,将被优先划定为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划定分四步走。2018年3月前,各区政府需摸清当地连片水田和水稻种植水田分布情况;6月前,需制定划定方案;2019年6月前,需根据审定方案,由农业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划定;并在8月前,市农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汇总全市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有关部门。
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方案》表示,各区人民政府是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的保护主体。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各区划定的粮食(水稻)功能区由各区政府公布,及时树立标志牌,标明地点编号、建设地点、连片面积、组织划定和管理责任单位、立牌单位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擅自挪、改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标志牌。
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将成为佛山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试验田。《方案》指出,未来将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喷药施肥、技术推广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扶持多种类型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培训、货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让农民分享更多农业增值利润。加快培育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联合作业、跨区作业、维修保养等专业服务。
另外,在划定的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将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施增效技术,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生物肥。加快植保机械更新换代,集成推广农药全程减量控害技术模式。构建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通过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措施严格控制限制使用农药的施用,重点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残留农药和有机肥。力争到2020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