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潘显政详细介绍了农业部深入推进兽用抗生素综合治理工作。他谈到,农业部门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推出监管的硬措施,打好整治的“组合拳”。一是严控准入关口。坚持“四个不批准”,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生素作为兽药生产使用,不批准用于促生长的抗生素用于兽药生产使用,不批准易蓄积残留超标的抗生素作为兽药生产使用,不批准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生素作为兽药生产使用。二是强化风险评估。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农业部近3年禁止了8种兽用抗生素用于食品动物,禁止了1种兽用抗生素用于动物促生长。三是推进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了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实施了促生长兽用抗生素逐步退出行动。四是实施智慧监管。完善我国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健全兽药的“二维码”电子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兽药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