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贵阳市每年将对10个区(市、县)‘菜篮子’工程区(市、县)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开展1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市、县)长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阳市“菜篮子”区(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
《办法》明确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区(市、县)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菜篮子”工程区(市、县)长负责制考核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考核全市10个区(市、县)“菜篮子”工程区(市、县)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根据《办法》,贵阳市“菜篮子”工作将纳入市综合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包括管理体系建设、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六个方面。
其中,“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建设考核各区(市、县)建立以区(市、县)长为组长的“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情况;生产能力考核“菜篮子”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蛋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零售网点密度、开展农贸市场公益化改革、加强菜价管控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今后每年将开展1次考核工作,考核采取自我评价、初步评定、抽查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反馈五个步骤。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市、县)长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区(市、县),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区(市、县),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被考核的区(市、县)要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区(市、县),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