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马鞍山市农委了解到,今年起,该市将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年度政绩挂钩。
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2017年,马鞍山市制定《“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并印发实施细则。该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农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等十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园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一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等五个方面,每个方面制定相应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将作为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考核期间,如果发生三级及以上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将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