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农业大市的惠州,近日印发了《惠州市农业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明确全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达83个,努力实现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
制定该规划,目的是控制该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加强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管,降低使用风险,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这既是出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的需要,也是出于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需要。”农业局负责人表示。
一直以来,农药残留是市民担心的问题。为保证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从源头上控制农药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是必然之举。“相对于一般农药,限制使用农药的毒性相对较高,尤其要做好控制。”惠州市农业局负责人解释。2017年8月,原农业部发布了《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列入该名录的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
惠州的农作物播种面积超过了200万亩。按照广东省关于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的规划,每个镇只设立1个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惠州限制使用农药保障农业生产经营点为54个,这54个经营点中,5个分布在惠城区、6个在惠阳区、14个在惠东县、17个在博罗县,9个在龙门县和3个仲恺高新区。
为了满足惠城、惠阳等县区还有较大个别农业面积的街道,以及辖区内部分农业大镇的农业生产需要,惠州在这些特殊地区又按规定增加经营点19个。加上按规定确定的10个流通批发经营点,惠州全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共83个。
由于限制使用农药毒性高和使用要求高的特性,惠州市农业局提出,在蔬菜、水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主产区尽量不安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
通过实行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后,可以掌握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限制使用农药监管,实现对限制使用农药的全程可溯源管理,落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
同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仅有利于农业部门加强监管,也可以鼓励农民优先选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品种,加强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农药减量控害措施的推广,努力实现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