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制定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由此前的11大类36个小类94个品目,进一步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9小类117个品目,并在全省推行补贴范围内的机具敞开补贴。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甘肃省自2005年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央补贴资金从最初的500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近6亿元。为不断引导推动新时期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甘肃省每三年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调整。
农业机械化发展,首先要保证农民买得到、用得起有补贴的农用机械。为此,甘肃省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9小类117个品目,并且由此前的“全省范围内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部分机具品目敞开补贴”变为“在全省推行补贴范围内的机具敞开补贴”,进一步调动农民的购机积极性。
这次调整,让农民可选择农机的范围更全,选择余地更大。在资质的要求上,取消“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的要求。机具需在补贴范围内,同时具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之一即可。
购置农机能补贴多少,是广大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在补贴标准上,甘肃省将持续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具体产品补贴额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确定发布,方便农民进行对照、购买。
规范的操作流程是进行高效服务、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补贴实惠获得感的前提。为此,甘肃省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要求统一按照“发布实施规定、组织机具投档、自主选机购机、补贴资金申请、补贴资金兑付”的流程来进行。在实施过程中,甘肃省进一步加强管理。对于违规行为,明确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