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温州市农业机械化促进工程项目,扶持当地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扶持内容分为三类:一是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农机维修中心等农机化服务示范中心;二是县、镇、村各级“平安农机”示范单位;三是水稻机插直补。
水稻机插根据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农业局向省农业厅上报的机械化插秧作业面积,每亩直补10元。农机化服务示范中心和农机安全示范单位项目采取“因素法”分配,实行一般性转移支付到县(市、区)财政。具体因素为工作任务量、任务完成情况、配套政策情况、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等。
自2005年以来,温州市政府在市县财政分灶吃饭的情况下,每年都对农业机械化促进工程项目实行以奖代补,10年来,共安排补贴资金近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