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方镇茂溪农资店领取了本县的第73本《农药经营许可证》,标志着缙云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人员都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2017年6月1日前已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按照此规定,除1家外缙云县所有农药经营户都必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必须取得新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然就作无证处理,农药经营户非常着急。加上取得56学时资格较晩,办证时间仅仅两个月,时间非常紧迫,而且经营户分散在18个乡镇,申办条件跟以前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按照常规的办证流程,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
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农业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会同农业执法大队亲赴各个乡镇,给农药经营户亲自送上申请表、办事指南等资料,并进行现场讲解。建立全县农资经营户微信群,不明白的可以通过微信提问和讲解,填写好的申请材料通过微信上传,窗口凭上传资料就可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纸质材料在领证时一并带回即可,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缙云县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流程采取新的制度。从最初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到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和微信上传申请材料,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把“最多跑一次”真正落实到位,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到办事的便捷,把证真正办到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