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户存栏生猪203头,发病26头,死亡10头;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户存栏生猪30头,发病13头,死亡4头;宣城市宣州区天湖街道办事处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户存栏生猪52头,发病15头,死亡15头;滁州市凤阳县一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场存栏生猪886头,发病62头,死亡22头。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赴当地。当地已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对全部病死和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目前,上述疫情已得到有效处置。
另据悉,滁州市来安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昨日发出通告称:即日起关闭全县辖区范国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暂停屠宰和饲养用生猪交易。关闭后的生猪交易市场,由市场业主开展全面清洗消毒,井对市场内生猪排泄物、垃圾、饲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市场内外环境以及与生猪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同时,禁止辽宁省、河南省、江苏省、浙江省、黑龙江省等疫区省,以及省内发生疫情的地区生猪及其产品进入该县,其他省市地区的生猪途经上述地区的也不得进入。
此前,我省芜湖市南陵县、宣城市宣州区已先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本报9月4日5版报道)。专家提醒: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除家猪和野猪外,其他动物不感染该病毒。虽然对猪有致命危险,但对人却没有危害,属于典型的传猪不传人型病毒。
那么,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猪肉还能吃吗?回答是肯定的:可以吃。专家表示,非洲猪瘟病毒在高温下无法存活,即烹饪加热后(温度达到55℃持续30分钟或者60℃持续10分钟)可以杀灭病毒。另外,大部分消毒剂和脂溶剂可以有效杀灭这种病毒。目前,市场上供应的猪肉产品都是经过检疫的安全食品,大家从正规售卖点买到的猪肉,都可以放心食用。但大家务必注意:一定要从正规的渠道购买猪肉,并在充分加热的条件下食用;一些未经过高温加热的腌制猪肉,存在携带病毒的可能,选购这类肉制品时,需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