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放心养猪了。”近来,允许生猪散养的消息在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郑坑乡传开,村民喜笑颜开。2017年初,景宁县对全县生猪散养户予以关停退养,并出资回收农户家里的存猪。郑坑乡人历来有养猪务农的习惯和杀年猪、吃年猪饭等传统。禁养生猪后,部分留守老人、低收入家庭失去了增收来源,许多村民便提出能否继续养猪。
为回应村民诉求,郑坑乡邀请县里多个部门专家、村民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并率先出台散养生态猪实施意见。同时,为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良性循环,郑坑乡制定“不影响村容村貌、不影响人居环境、不污染水源生态、不养饲料泔水猪”的“四不”原则,并规定“全乡散养生猪数量不超过1000头、每户养殖数量不超过5头”。
此外,郑坑乡投入30余万元,对有养殖意愿农户家的猪圈栏舍进行改造,室内配套排污槽、污水净化处理池,室外种植爬藤、竹子等绿植,让猪栏既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来源,也变成乡间的一道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