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业务部门兽药整治工作精神,近日,兴和县对全县兽药经销店和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
全面清查兽药经销店和规模养殖场有无经营和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及农业部公布的禁用兽药产品、农业部通报的假劣兽用抗菌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中擅自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以及夸大适应症的兽用抗菌药、涉嫌违法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兽药品种、标准已废止且产品超过市场流通期限的兽用抗菌药、禁用和假劣药物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兽药经销店购销记录的“信息系统”的录入情况和进货凭证及供货商的资质;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建立休药期制度,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的经营和使用制度。对无购进凭证的行为责令整改并进行登记,决定抽检;对无用药记录和记录不全的行为下达了整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