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提升农村教师生活待遇,落实好“四大片区”(即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秦巴山区和乌蒙山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确保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
在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方面,意见提出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切实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按照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15%的幅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提高特级教师待遇,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在绩效工资核定时单列。
为提升农村教师生活待遇,意见提出鼓励各地通过建设教师公寓、周转房或实施租房补贴等方式,让农村教师住有所居。实施农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在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青年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