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四川省农业厅获悉,日前该厅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兽药经营环节追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决定深入推进全省兽药经营环节追溯工作,加快形成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过程追溯管理体系。
《通知》明确:自11月1日起未按规定开展追溯管理或不具备条件的经营企业,要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对到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停止经营活动;12月10日前,省农业厅将通报各地兽药经营追溯工作开展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兽医主管部门应积极谋划,组织开展追溯工作专项检查,并重点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硬件设施设备配备、追溯制度和记录、数据上传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顺利完成年初既定工作目标;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地上传信息;要引导企业抓住此次契机,理顺内部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真正提升兽药经营行业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