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质储备局批准,河南省自10月16日起在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信阳、南阳、驻马店市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值得注意的是质价政策的变化,2018年生产的中晚籼稻(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为1.26元/斤,粳稻(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为1.30元/斤,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均为0.02元/斤。今年执行预案收购的稻谷,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稻谷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同时增加了食品安全指标检测,稻谷重金属镉含量超过0.2mg/kg的,不列入收购范围。
参与今年中晚稻托市收购的库点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将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所有收购点的粮款均由中储粮直属企业通过“一卡通”网银直接支付,“谁来售粮、给谁付款”,杜绝“打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