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双增长。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863元,同比增加1404元,增长6.5%,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24元,同比增长8.5%,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
前三季度,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633元,同比增加503元,增长3.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9.6%。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966元,同比增加149元,增长8.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6%;财产净收入为1705元,同比增加85元,增长5.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5%。人均转移净收入为5558元,同比增加668元,增长13.7%,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4.3%。从工资、经营、财产、转移四大项收入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来看,分别为35.8%、10.6%、6.0%、47.5%,其中,转移净收入的贡献率最大。
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307元,同比增加189元,增长4.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52.4%;经营净收入1914元,同比增加105元,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3.3%。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财产净收入135元,同比增加20元,增长17.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1.6%;转移净收入1868元,同比增加332元,增长21.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