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263”专项行动要求的需要,是顺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需要,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阜宁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是以“调”为抓手,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阜宁县立足县情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对新建养殖场审批从严把握、从紧控制,宜养则养,宜减则减,宜养的决不污染环境,污染的坚决予以关停。
二是以“关”为重点,推进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拆除。按照全县“263”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阜宁县政府出台专门文件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实施了关停,此次关停涉养及了13个乡镇,24户禁养区养殖场,其中通榆河流域一级保护区10户。
三是以“治”为手段,加强养殖场治理改造。根据粪污治理三年计划,2018年底大型养殖场治理达到100%,规模以上养殖场治理达到85%以上,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其中大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19年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20年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四是以“用”为目的,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阜宁县以实施2018年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为契机,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区域性(镇级)粪污预处理中心,购买粪污储运设施、设备,培育壮大第三方治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根据全县实际情况,支持企业在全县南、北两个片区建设有机肥厂,将养殖户收集的粪污通过生产有机肥,通过市场运作模式最终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减少化肥的使用量。
五是以“管”为措施,强化畜禽养殖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制度,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规模养殖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向环境偷排、乱排污染物的,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规范畜禽养殖用地管理,加强畜禽养殖用地的执法巡查,对未备案的畜禽养殖用地,及时查处,限期纠正。实现畜禽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