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3日国内首起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河北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I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地阻击了非洲猪瘟疫情传入,为保产业稳定、保市场供应、保大局平稳,特别是保首都安全打下坚实基础,切实发挥了“护城河”作用。
国内首起疫情发生后,河北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成立河北省防控非洲猪瘟应急指挥中心并实行集中办公,针对防控工作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先后出台38个指导性文件加强业务指导。全省各级共举办非洲猪瘟防控培训班778期,培训人员5.2万人次,发放明白纸、宣传挂图等技术资料73.9万份。省指挥中心办公室坚持实行日报告、周调度、随时应急制度,组织市、县、乡、村及有关部门逐级签订责任状34万份,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与此同时,河北省强化关键措施,加强疫情外堵。经省政府批准,在出入省境交通路口设立公路动物卫生监督临时检查站(点)858个,8000多名工作人员日夜坚守在一线,共查验车4.88万辆,检查生猪199万头、生猪产品5.26万吨,无害化处理生猪1245头,猪产品5.6吨。组织各地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备案,并安装GPS定位系统。严格疫情排查,县乡政府和农业部门坚持“双轨排查制”,共出动人员116万人(次),排查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和生猪无害化处理厂609万个(次),排查生猪3.83亿头(次),未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或可疑病例。
各地还严格疫情内控,组织开展禁止泔水喂猪和饲料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全省1050家曾经使用泔水喂猪的养殖场(户)全部叫停。全省6554名官方兽医履职尽责,扎实开展生猪出栏产地检疫和屠宰同步检疫。全省日均出栏检疫生猪7.331万头、检疫生猪产品0.725万吨,确保了出栏生猪和上市生猪产品安全。省农业农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轮督导检查和暗访,特别是周边省(区、市)发生疫情后,均在第一时间派出督导组赶赴省境重点市县(市、区),督查指导封堵、排查等工作,促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为确保生产供应,河北省及时启动河北和北京两地生猪养殖和市场供应日报监测制度,建立部门会商、专家会商机制,每日发布预警信息,防止生猪价格波动过大。每日供应北京生猪产品1850吨(折合生猪约2.5万头)、天津345吨(折合生猪约0.5万头),比疫情发生前的8月份平均日供应量分别增长25%和10%,保障了京津市场猪肉正常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