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凤阳小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0个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登记证书,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取得新进展,规范化管理迈上新台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有了“身份证”。
今年5月,农业农村部、央行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明确登记赋码的对象主要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而成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组、村、乡(镇)三级。
目前,我国已有超过13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共确认集体成员2亿多人。各地新成立的组织迫切需要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已在地方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也需要换证赋码。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职能部门,县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负责向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书,并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领取到登记证书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完成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登记时,名称中应含有“经济合作(经济联合)”或“股份经济合作”字样,且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有了这张‘身份证’,我们就可以开设银行账户,开展市场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了。”小岗村第一书记李锦柱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登记证时说。小岗村于2016年10月启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小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吸纳社员1028户,并于今年初进行了首次分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获领“身份证”,是近年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成果。日前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议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要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改革新成效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另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3.44万亿元,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66.9亿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的就是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使广大农民群众与集体经济的关联更具体、更明确,变过去的“人人有、人人没份”为现在的“人人有份、人人有”,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关心集体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把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起来。